法院判决离婚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具体需要的时间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一般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如下:
(一)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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