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是什么

展开
婚姻家庭
黑龙江
2022-03-21 23:21
已帮助 919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具体如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行为,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