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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绝被探望能否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子女拒绝被探望能否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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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河北
2022-03-22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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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绝被探望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跟探望权人感情恶化,明确表示拒绝探望,应当尊重其意愿,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不得强行对其进行探望。八周岁以下的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看子女是否独立地作出拒绝父母一方探望的意思表示,不能作出的,则不能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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