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用偿还吗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用偿还吗

展开
婚姻家庭
河北
2022-03-22 17:30
已帮助 919

夫妻离婚后,对于丈夫欠债,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