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出让协议,并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侵占他人土地使用权应负以下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涉及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 ...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出让和划拨。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
有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这四类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