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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行为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的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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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广西
2022-03-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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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行为类型主要包括:
1、行为人故意隐瞒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2、假借订立合同,实际进行恶意磋商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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