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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租赁权是否要约定
优先租赁权是否要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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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重庆
2022-03-2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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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租赁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要事先约定的,其属于法定权利。只有在房屋出租人有恶意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可以要求侵权的赔偿。租期到达后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侵犯了优先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租,或者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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