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多次抢劫的,应从以下要件来认定: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2、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行为人多次抢劫被害人的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连续犯多次抢劫认定为抢劫罪,且属于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形。应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