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对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行为,人民法院对行为人的具体量刑处罚规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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