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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着谁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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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山东
2022-03-1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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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着谁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不一定要跟着抚养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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