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如何的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如何的

展开
合同纠纷
安徽
2022-03-17 05:39
已帮助 919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责任一般由侵权者承担,而网络服务者不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提供相应的协助。但如果若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对象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第二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