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子女没抚养权的一方具有的权力是: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保护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婚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属于孩子母亲;孩子年龄达到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一个月可以探视多少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探视次数是由父母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所决定的,各个家庭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