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采取书面形式表达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生活有特殊困难 ...
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是可以的,但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想放弃继承权应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一般是父母的同意。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