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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考虑哪些问题

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考虑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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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安徽
2022-03-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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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效转包合同结算工程款需要考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还有发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以及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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