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并不是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根据债务性质可以抵消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的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擅长:交通事故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