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房租就清理租客物品的行为是违法的,出租人行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