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等;
3、出租人要出卖标的物的,还应当包括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通知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贷款人的权利分别有: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要求还款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贷款人 ...
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其子女有赡养义务;当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而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已经成年又有抚养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