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合同法的不安抗辩权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合同法的不安抗辩权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展开
合同纠纷
新疆
2022-03-15 23:51
已帮助 13394

最新《民法典》合同编对不安抗辩权作出了以下规定:
1、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2、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陈凯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1256人 好评: 147
    回复快 热心律师 很有帮助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