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母资助子媳买房是赠与行为。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算,赠与房产后房产在本人名下,再次购买肯定是二套房了。受赠予的房子 如果是自己的名字的话 是算首套房子的。如已经办理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