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和不损害遗产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和不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