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在同一个城市的,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在该城市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在外地居住未满一年,另一方可在其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