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申请人满足法定的监护人即具有监护能力、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如果出现两个申请人,就以前一顺位的申请人优先。但是,如果监护人有可以清楚表达自己意愿的,要尊重被监护人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只要申请人满足法定的监护人即具有监护能力、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如果出现两个申请人,就以前一 ...
要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首先要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