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继承权纠纷的处理首先是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协议,然后按协议继承遗产;另外,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子女继承权纠纷的处理首先是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