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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关于债务追讨委托和债务转让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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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辽宁
2022-02-2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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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委托是指债权人授权委托他人追讨债务,受委托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效力是对于债权人,而债务转让则是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发生变化,且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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