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措施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定符合保全的条件的,裁定予以保全的,并立即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保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 ...
行政诉讼保全措施如下: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