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娘家是否能分户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分户程序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户口在娘家是否能分户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 ...
孩子未成年前提,房管部门不会受理未成年人名下住房卖掉过户的申请,原因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除非孩子父母一起出具 ...
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出生证明上有父母的身份证,公民可以选择随母亲上户,但是办理入户也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 ...
没有。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 ...
单亲妈妈的孩子如果要跟父亲姓就需要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办理出生证,如果不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就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叫什么名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 ...
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 ...
母亲去世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亲子鉴定、独生子女证原件、户籍原始档案、母亲生孩子的病历,需要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