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补办需要的手续是:
1、补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婚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接收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审查;
3、符合条件的,通知缴费,并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