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通过手机号和姓名一般是不可以起诉一个人的,起诉的材料必须可以明确被告的身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