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缓刑如果没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
因为表现好,按照执行完毕操作,就是假设释放,到期满没有犯罪,就视为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剥夺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 ...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来执行。一般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