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司法拘留的,一般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拘留,且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但司法拘留一般是法院作出的,法院属于司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缓刑期间因债务纠纷拘留一般不会收监,但是,行为人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