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根据保险人事故的责任比例以及实际赔偿数额来计算。其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根据保险人事故的责任比例以及实际赔偿数额来计算。其中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