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一方无工作且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一般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未离婚,若是一方不能够直接抚养子女的,可以向对方要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
夫妻婚内子女抚养费可以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来约定:
1、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