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法定情况,人民法院会判离婚的: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且必须存在前述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离婚的情况:
1、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虐待、遗弃家 ...
《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