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且车辆购买了全险的,理赔办法是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并按照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材料,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经审核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可以进行协商或经交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理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