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不是一定需要公证的,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公证即可。只要当事人是依法达成股权代持协议的,并且程序合法的,则该协议是有效的。公证可以对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是可行的。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