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核材料罪的立案标准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核材料的行为,就应予立案追诉。该罪的犯罪构成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管理和国家税务管理;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走私核材料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