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没有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只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关于此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 ...
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