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感情是否破裂的办法:若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之一,且一方据此提起离婚诉讼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若不存在前述情形,则认定感情未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