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在天津用,不同城市政策不同。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天津购房的一般不予审批;但外地公积金随工作迁到天津的,可以使用天津的公积金身份办理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不是必须给,看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由单位按规定 ...
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河北买房。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 ...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公积金只能在统一统筹地区使用,跨统筹地区是无法使用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