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进行私人建房的行为不合法。政府征地后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私人建房需要通过乡镇政府及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公开出让的方式竞得土地,按照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 ...
农村居民建房办理不动产权流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2、对于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在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