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界定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十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