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只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才能依法用于质押的。对于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只要经公司同意或满足章程规定,即可依法进行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可以进行出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个公司上市之后原始股不可以立即交易。根据持股量的不同,分为12个月至24个月不等。原始股是否值得购买要看公司的潜力,潜 ...
(1)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上市公司股票持有人达成股份转让的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条件、收购价格 ...
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 ...
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其股权,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