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报税流程如下:
1、领取营业执照;
2、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开户;
3、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
4、由税务机关审核;
5、审核通过后于当天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分公司注销流程是: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 ...
变更法人可以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