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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和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和猥亵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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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湖北
2022-01-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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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实施强奸和猥亵犯罪的,若有以下情形,应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公众场所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猥亵、强奸多名未成年人;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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