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对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否则就是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事人因非法拘禁行为被批捕的,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 ...
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 ...
批捕以后取保候审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
批准逮捕后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以及孕妇或者有疾病等就可以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的一般在七天之内结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 ...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