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