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如下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处分、收益,妥善保管和使用。因日常生活需要使用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使用。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