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程序具体如下:
1、进行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宣读调解规则,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疏导,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居中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后,由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失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在双方志愿的情况下登记成立,法院判决离婚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当夫妻双方 ...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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