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可通过如下方式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认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得到的知识产权收益;双方各自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