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具体如下:
1、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
4、涉外诉讼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
5、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 ...
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
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